常見問題
Q:有專利怎么轉讓?
A:專利轉讓需要到國家專利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申請,提供申請書,雙方身份證明,轉讓合同,繳納費用。
Q:專利轉讓需要注意什么?
A:在專利轉讓的過程中有下面幾點需要注意:
1、轉讓專利應符合《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專利轉讓人必須具有該專利的所有權,如果專利屬于企業所有,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簽訂了專利轉讓合同,合同必須經專利局等級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專利轉讓合同生效,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到受讓人。
2、受讓人必須是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而獲得專利,而不是壟斷技術而獲得專利。
3、專利讓與人要保證受讓人獲得技術知識。
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不得許可與讓與人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并收取約定的費用。
5、專利權人在專利轉讓前已實施了發明創造,在轉讓合同成立后,應停止實施(有約定的按約定)該發明創造。
6、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能在專利權的存續期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屆滿或者在專利被宣告無效,專利權人不得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7、在專利轉讓合同成立前,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非專利轉讓合同,在專利轉讓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轉移到專利轉讓合同的受讓人。
Q:個人可以申請專利嗎?
A:根據專利法的規定,申請專利既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也可以以企業名義申請。因此個人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只要提供足夠能夠證明的資料就可以了。
Q:如何對專利進行評估?
A:對專利主要評估主要從兩方面考慮。下面詳說。
1、在對專利進行評估時,首先要考慮、研究專利的有效性、種類、權利期限等與專利自身密切有關的問題,準確把握影響專利價值的基礎性因素。
2、應從直接影響專利價值的幾個方面著手對專利進行評估。包括專利的“權利要求書”、為專利權人帶來的最低利潤與最高利潤、更先進的替代技術或產品出現的可能性與出現的時間、提成費的比例。
Q:專利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A: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分為受理、初審、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用新型是6-8個月,外觀設計是4-6個月實質審查,故只有三個階段。因此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需要2年左右的時間。